*辦事依據
1、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
3、山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實施辦法(魯政發[2010]50號)。
*申辦條件
參加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異地流動就業的。
*申請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
2、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調動表等復印件;
3、2000年以前參保繳費的還需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199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還需攜帶職工本人檔案;
5、如果有代辦人,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參保人員轉出到省內機關事業單位
*辦事依據
轉發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當前養老保險工作中若干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申辦條件
參加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
*申請材料
1、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復。;
2、《機關、事業單位增編計劃卡》、行政介紹信、《工資套改表》或其他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身份文件材料復印件;
3、2000年以前參保繳費的還需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199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還需攜帶職工本人檔案;
5、如果有代辦人,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